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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DS China 中国年轻行政人员长期培养支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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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活及归国生的感语名古屋大学 法学研究科 归国文集

No.01
名古屋大学 法学研究科

一、研究成果

(一)论文题目

中日比较研究:行政信息公开中的个人信息保护

(二)摘要

近年来,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国政府行政信息公开过程中发生了多起个人信息泄露事件。这些事件暴露了行政信息公开中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不足。本研究旨在找出相关立法的不足之处,并提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途径。
本研究采用比较法的方法,对中日行政信息披露中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一些关键法律制度进行了比较。这些比较研究展示了我国行政信息公开中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中存在的问题并指明了其完善方向。第一,我国立法中各种相关定义的模糊性和不一致性混淆了对法律的理解,亟需进行进一步明确。第二,政府信息公开立法中有关不公开信息的“隐私”范围狭窄且不明确,导致对个人信息保护的不充分和不一致,需要将不允许公开的范围扩展到“个人信息”。第三,实践中怠于采用“部分公开”的方式进行信息公开暴露了“部分公开”适用范围的有限和法规不明确。因此,立法需要将“部分公开”适用的范围从目前的申请公开扩展到政府的主动公开,并对“区分”一词提供进一步解释,因为这是确定部分公开是否可能的标准。第四,如果申请公开所涉及的信息属于个人信息,立法没有必要强制要求政府机关收集第三方的意见。第五,日本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和个人信息保护的第三方机构——行政信息公开和个人信息保护审查委员会,为中国建立一个中立的组织来监督和防止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滥用权力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提供了很好的参考。

二、留学感悟

从一个国家到另一个国家沉浸式生活2年,可以让人深入了解不同国家的文化、社会和生活方式。对于我来说,留学日本是一个充满挑战和机会的决定。而事实上,日本正如美国人类学家鲁思·本尼迪克特所著《菊与刀》一样,呈现出一种多面化的复杂性。

日本在对本国文化的传承和宣传上所做的努力让人非常敬佩。日本善于挖掘各类文化传统,并通过漫画、动画、游戏将其传播到全世界。围绕文化的周边产品也层出不穷。学校和政府会向留学生提供多种机会体验日本文化。我在日本也参加了各种各样的文化活动,如茶道、花道、书道体验和传统音乐表演。中国有着远比日本丰富的文化遗产,具有很大的文化输出潜力。输出的不应该只是充斥着宫斗的清宫剧和胡编乱造的玄幻剧,不该是那种让越南同学都学会了“渣男”、“小三” 这些词汇的狗血剧。重视文化的力量,探索适合中国的文化输出渠道才是当务之急。

其次,日本为外国人构建了非常方便的生活和学习环境。学校和地方政府会提供日语教学和交流活动给留学生、在日外国人及其家属,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和融入日本社会。各个旅游景点大多都有各国语言的宣传册供外国游客选择。市役所会为外国人办理业务提供远程翻译支持,部分医院会聘请说外语的工作人员或采用远程翻译。而中国除了北上广这些大城市做出了一些努力外,其他城市很少为外国人提供语言上的支持。因为语言障碍,外国人到中国旅游、定居的欲望大大降低。对中国的不够了解很容易使外国人在本国新闻的影响下对中国产生不符合事实的认识。从长远来看,逐步提高城市和旅游地对外国游客等的语言支援不仅可以推动旅游业发展,还可以逐步消除其他国家人们对中国的种种误解。

日本的另一个面则是行政和事业单位的低效。无论是在银行办理银行卡,还在在市役所办理事事务,或者在车站买新干线车票,等待的时间都无比漫长。办理一个银行卡竟然需要等待30分钟左右。而拥有着三个售票窗口的售票厅,接待七八个乘客竟然花了30分钟以上。这种效率在中国完全不可想像,绝对会造成相关办公场所的大堵塞和大瘫痪。希望日本相关部门在保障其服务质量的同时,也能够简化一下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这是一场令人难忘的经历。留学日本不仅让我更深入地了解了这个国家,还改变了我的视野和思维方式,使我更具有批判性和包容性。我也学到了如何适应新的环境和挑战,这些技能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将非常有用。留学日本是一次充满发现和成长的旅程,我会永远感激这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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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02
名古屋大学 法学研究科

一、研究成果

(一)论文题目

法律工具主义如何侵蚀新加坡的法治

(二)摘要

关于新加坡的现有研究观察到了法治的衰退和法律工具主义的广泛存在。美国的研究表明,法律工具主义可以侵蚀法治。然而,新加坡的研究者对两者之间的关系没有给予足够的关注。本论文着重研究新加坡法律工具主义的法律特征以及它对法治的负面影响。

首先,本论文概述了新加坡法治的恶化情况和对法律工具主义的现有研究。接下来,本研究回顾了法律工具主义的定义和理论,并通过对美国和新加坡的比较案例研究,描述了新加坡法律工具主义的法律特征。此外,本研究澄清了法治的两个概念,形式法治和实质法治,并主张法律工具主义腐蚀了新加坡的形式法治。在这部分中,研究使用约瑟夫·拉兹(Joseph Raz)和隆·富勒(Lon L. Fuller)关于形式法治的理论评估了新加坡的法律实践,并确定了法律工具主义对新加坡形式法治的负面影响。

本论文发现:(1)新加坡的法律工具主义发生在立法过程中。立法者通过合法的手段创设普遍法律规则的例外,这些例外只能通过它们在服务政府追求的实际目的上的功效来进行合理化;(2)法律工具主义腐蚀了新加坡的形式法治,因为它破坏了法律的至高性,并违反了普遍性和一致性的要求。

二、留学感悟

日本民众的耐心令人印象深刻。 刚到日本,我就体会到日本的服务从业人员非常有耐心。我的日语很糟糕, 但是,每次外出吃饭,购物,旅游的时候,对方的服务员都会认真地听完我磕磕巴巴的表达,仔细地和我确认内容,反复找出各种办法来帮我解决问题。后来发现日本的公共机构工作人员也非常有耐心。在大学,留学生支援和教务的老师在每次咨询中都非常亲切地帮助与我们解决各种问题,哪怕是校对日语文书等这样一些非常微小琐碎的事情,他们都会负责地完成。到役所办事,工作人员会逐行地指导我填写各种办事表格。开始的时候, 我认为这是日本服务行业和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但后来我发现,日本其他民众也十分有耐心。日本街头随时能够发现很多人安静地排着长队等候吃饭,进店,甚至是上电梯。这似乎可以被看作是日本社会对秩序的一种偏好吧。

直到有一次,我和日本同学到饭店吃饭,下单之后很久没有上菜,我提议催促一下服务员,日本朋友则表示我们可以再等,并且说:“再给他们一些空间。” 我忽然意识到,日本民众的耐心似乎不仅仅只出于职业素养和对秩序的爱好,而且还出于对他人的理解和包容。在饭店营业的高峰期,服务人员非常忙碌,需要一些时间来处理好各个订单。催促固然可能使我们更快获得服务,但是一定会给增加服务人员的工作压力。而“再等一下”则体现了一种对他人困境的体谅,理解服务人员面对的困难,并愿意暂时克制自己的需求,给与对方更多的包容来处理好当前的问题。

再想一下,我遇到的服务从业人员,大学里的老师,公共服务机构人员,他们应当也都能够理解我作为一个语言能力不足的外国人在办事时的迷惑和慌乱无措,给予我充分的处理时间和空间,帮助我解决问题,尽管这样做会给他们增加工作负担。日本民众的耐心或者可以说源自对他人困难和不足所抱持的一种“同情的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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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01
名古屋大学 法学研究科
中华全国总工会

一、研究成果

(一)论文题目

中国视角下数字劳工平台中的雇主义务

(二)摘要

优步司机是否是该平台的员工?这是世界各地的劳动法院都在讨论的一个问题,因为这些工人没有明确的法律身份。在中国,越来越多的人依靠数字劳工平台就业,比如网约车司机和外卖员。然而,大多数平台公司不承认这些工人是他们的雇员,因为它看起来像是个体户的工作,这让平台有机会避免雇主的义务。目前,劳动法只适用于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致于形成了劳动法保护全有或全无的情况。在许多国家,劳动法都依靠从属性来解决合同纠纷。几十年来,法院一直使用这一理论来说明从属的程度。一些国家和地区也从立法目的的角度将劳动者的权利作为一个重要的标准,如美国的加利福尼亚州和英国。

本研究认为,中国需要在立法和司法方面进行调整。在立法上,法律应明确规定哪些是工人权利,哪些是雇员权利;并提供反映从属性程度的参考指标。在司法上,法院应形成统一的判断标准,可以分两步来判断:一是根据与劳动权利对应关系明确雇主义务的存在;二是根据根据从属性程度明确雇主义务的大小。与此同时,中国在处理平台算法管理方面的经验是具有启发性的。“算法取中”的政策要求平台公司在评估员工时必须考虑他们的劳动权利,因为这些平台确实是通过算法对员工实施了控制。如果平台工人从事的是从属性的工作,他们就应该享有参与与自身劳动权益相关的工作规则制定的权利,无论这工作来源于线上还是线下。

二、留学领悟——通过留日发现的日本几个关键词

热情

大家所熟知的日本人的性格是非常含蓄和内敛的。实际上也确实如此。本着“不给别人添麻烦”的思维方式,日本人在公共场合非常内敛,也很少会主动管别人的事。比如在公共交通上,从没有人打电话或者大声说话。但是这并不代表日本人不热情。如果主动寻求帮助,他们会非常热情的帮助你。比如去问路,很多人甚至会亲自把你带到要去的地方。

我印象最深的是在伊豆半岛最南端的爱逢岬旅行时,错过了回程的巴士,当天风雨交加,手机到了山上还没有信号。山顶也没有别的游人,只有一个咖啡馆。我用蹩脚的日语去问女老板路,她不仅热心地替我打电话问巴士信息,而且看到没车之后毫不犹疑地关了店,自己开车把我送到最近的旅游中心车站。当时很真的感动,也感受到了日本人民的友善和热情。

规则意识

日本人具有很强的规则意识。所有人都会按照社会已有的规则行动。这有好坏两个方面。一方面,日本社会的秩序感很强,人人都愿意扮演好自己的角色,认真完成属于自己负责的那部分工作,所以整个社会才能有条不紊地运行下去。另一方面,也正是因为人人都恪守这种规则意识,对于创新的追求就显得动力不足。而且,这种社会的秩序感需要每个部分的密切衔接,如果过于恪守边界线,有可能会造成效率低下。

比如,我们在日留学生常常抱怨日本的数字支付比国内差了很多,除了繁华的大城市和旅游景点,大部分地方是无法支持手机付款的,而且储蓄卡一般是不能直接刷卡消费,所以现金还是最常见的支付方式。在日本的银行开一个账户基本需要一个月才能拿到存折,在ATM上取钱还要在上班时间。但是,有的日本人认为他们已经建立起的有的银行信用系统是非常安全和完备的,已经习惯用信用卡支付,所以对数字支付并不特别热心。

工匠精神

日本人对于本职工作非常认真。大到整个汽车制造行业,小到一个寿司店的老板,对于自己的工作都是兢兢业业,非常地认真。让我想起一个词,就是“工匠精神”。比如,在名古屋参观过丰田博物馆,就可以明显感受到:这个企业的工匠们为不断改善汽车性能而做出的努力。而这种精神在服务业也是随处可见。我认为正是这样的工匠精神,造就了日本近现代几十年的工业上的辉煌,把“日本制造”的名片打响了全世界。并且还在继续影响着日本如今的旅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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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02
名古屋大学 法学研究科
国家体育总局

一、研究成果

(一)论文题目

对中国社会体育指导员行政干预的法学研究

(二)摘要

从上世纪90年代,中国从无到有建立了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并且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成为我国的基本体育制度之一。截止2020年底,中国已登记注册了约290万社会体育指导员,他们在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中国学者历来十分重视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研究。很多研究集中在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建立、历史发展和存在问题等方面,鲜有从比较行政法的角度分析探究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背后的体制机制问题,这也是本文的研究方向。

本文使用“行政干预”一词,旨在考察政府如何利用公权力从零开始建立起一项体育制度。本文通过对比考察《日本体育振兴法》和《日本体育促进法》中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规定,全面审视了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中的行政干预。本文着重讨论了中国社会体育指导员法律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以及《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标准》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等一部法律、一部行政法规和三项部门规章。

本文系统分析了我国体育指导员制度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并提出要在体育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过程中进一步明确公民的身体健康权,进一步明确对社会体育指导员行政干预的规则,进一步明确包括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在内的体育社会组织的职能和定位,以期进一步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的有效性,推动普及全民健身运动,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促进健康中国建设。

二、留学感悟

我于2020年10月到名古屋大学法学研究科行政法专业学习,至2022年9月毕业。我这两年的学习过程整体上比较顺利,生活也过得很愉快。关于在留学中发现的日本的话题,我感觉就整体而言,日本民众的三个意识值得关注。

一是集体意识。

我在名古屋大学参加了一年的体育课,与各个专业的学生一起上课。虽然同学之间彼此不熟悉,甚至语言还不通,但是一旦组成了一个团队,大家的集体意识精神就会显露出来。比如,在棒球项目的小组对抗赛上,大家先自我介绍,然后选择自己的位置,整个过程团结有序,一丝不苟。再比如,日本的山川河流等自然资源保护得都非常好,每个人从小都被教育要保护环境,甚至不从山上带走一支花、一棵草。因为大家认为这是国家的财产,即使微不足道,也不能据为己有。

二是健康意识。

在日本很少能见到特别胖的人,这与他们的健康意识,尤其是饮食习惯密切相关。超市里售卖的食物多数都是一份份包装好,每一份都不会很多。餐厅里的定食每样也都不多但是种类丰富。此外,虽然日本土地资源紧张,但日本中小学校除了操场之外,绝大多数都配备了符合标准的室内体育馆。根据2020年日本文部科学省的统计,日本98%的小学、97%的中学和98%的高中都建有室内体育馆。这些体育场馆一般也在特定时段向社会公众开放。日本学校还设有大量的社团,其中大多数也都是体育类社团,游泳也是中小学的必修课。大多数人在学生时代就养成了体育锻炼的意识并掌握了一项或者几项体育锻炼技能。

三是公民权利意识。

这里说的公民权是指普通民众依法享有的政治、经济、文化和人身等各项权利。它既包括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又包括一般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在疫情期间,政府一般只会发布“不急不要”或者“营业时间缩短”的要求,对公民权利的限制较少,营业时间缩短的饮食店还可以获得相应的补贴。同时公民馆、体育馆、图书馆等公共设施也会正常开放。此外,市政府和区政府的公务员态度都非常好,能感觉到他们是把自己摆在了服务公众的位置上。晚上下班以后,即使周围的写字楼都已经漆黑一片,还经常能看到政府大楼里各个办公室灯火通明,加班的人非常多。

集体意识、健康意识和公民权利意识是我在日本留学过程中发现的一些特征。这些发现既来源于我从行政法角度开展的体育研究,也来源于日常生活的观察和思考。不妥之处,恳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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