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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DS China 中国年轻行政人员长期培养支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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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活及归国生的感语名古屋大学 归国文集

No.01
2013级名古屋大学法学研究科
国土资源部

随着全球化过程的加快,中国与世界的联系更加紧密,中国了解世界的需要更加迫切,应当向已经实现现代化国家学习一切有助于加快实现中国现代化的经验技术。中日是一衣带水的邻邦,日本无疑是中国有必要加深了解重要国家之一,尤其在社会法律制度方面。在日本外务省和商务部合作的中国青年行政官员交流项目(JDS)的支持下,我在名古屋大学研习行政法。在此期间,见学了日本司法系统、垃圾填埋工程以及现代汽车工业制造,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了对中国土地征收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研究。留学期间还饱览了日本优美的自然风光、亲身感受了日本独特的人文文化和风土人情。

今天,我想和大家分享两方面内容,一是在名古屋大学的学习情况,二是在日本的生活经历。

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取得巨大进步,尤其在近十年一直保持高速增长,土地资源开发利用需求随之加大。在我国土地公有制的基本前提下,征收农村农民土地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面貌是中国迈向现代化必经阶段。但是,中国关于土地方面的法律制度尚不够完善,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对农民土地利益损害的情况时有发生。目前我国的法律制度为保护农民土地财产权益加强了制度建设,例如,在2014年对行政诉讼法的改革,农民对征地有异议可以直接向法院寻求救济。然而,对失地农民的救济还有另一条法律途径,行政复议制度。事实上,失地农民在行政复议中遇到的制度困境远比司法救济更加复杂。有些地方这项救济制度事实上已经丧失其应有的作用。土地对中国农民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是农民生活的全部依靠。现代法治文明中“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的理念表明,法律救济是权利的基本保障。我国目前行政复议制度对农民土地征收的救济十分有限,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因此,分析当前中国土地征收复议制度的问题以改善农民的土地权利救济是我研究的主要方向。

日本的土地管理制度十分健全,从上世纪50年代至今已经颁布制定了50多部关于土地管理法律规定。以日本土地法律制度框架为参照,在思考土地征收行政复议制度时,我的研究采用外部视角观察我国在这个领域里的法律问题。日本的两个典型案例启发我对土地征收行为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在此基础上,我发现要解决中国农民土地征收行政复议难题,有四个方面的制度改革值得关注,包括明确征收行为属于复议范围、征收补偿调解必须尊重农民意愿、允许农民个人申请复议以及确立土地补偿裁决具有复议法律性质。在我所从事的土地督察工作中,接触到不少农民因征地问题而陷入困惑的例子,如果能够加强对土地征收行政复议的制度建设,也是从另一个方面强化了对政府征地行为的法律监督,对促进土地督察也大有裨益。与此同时,论文研究过程使我增加了不仅仅局限于土地征收方面的知识,在大量浏览、搜集和整理日本相应领域内的基础制度、法律法规时,也让我清晰看到,经历过60-70年代高速成长期的日本,在土地管理方面逐步精细化、合理化的过程。我认为,日本土地法律修订过程非常值得中国研究学习。从这个变化过程中,可以获得不少启示,例如应当有计划、分阶段、分区域制定调整我国的土地政策法律制度,中国土地制度的完善应当是一个历史过程,应当着眼于发展趋势,顺势而为修订土地征收方面的法律,这是我论文研究之外的重要收获。

如果说在名古屋大学的学习帮助我提升法律理论知识的积累,那么留学生活经历令我亲身体会了一切有关“日式”的生活事物,比如日式料理,日式温泉,日式赏樱,日式tatami以及日式babique等等。正是无数这样的微小生活细节拼接起来,在我面前呈现出一个完整的日本。日本,整洁干净,秩序良好,一切井井有条,生活安心舒适。而且,交通十分发达,尤其是密如蛛网的铁路线遍布城市乡村,穿行于山脉河流,沿着长长地海岸线蜿蜒,铁路沿线风景美不胜收。

在学习之余名大法学院组织了不少各种见学旅行活动让我们一边领略日本优美自然风光一边参观学习日本的社会管理经验等。今年4月,我参观了位于三重县四日市的环境技术转化国际交流中心(简称ECITT)。听完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四日市的发展过程我感受很深。站在中心的观景平台上,俯瞰整个四日市,绿树成荫,景色非常宜人,城市上空白云飘飘,天空清澈明亮,让我很难想象这个城市在上个世纪50~70年代曾经是工厂遍地,烟囱林立,甚至连饮用水都很难达标的重度空气污染地区。经过深刻反思,四日市居民意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用了将近十余年的时间,调整生产布局,改良工业技术,制定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确立工业排污标准等等。四日市环境治理取得瞩目成绩,成为了日本空气质量最优良的城市之一。四日市的发展历程是日本上个世纪经济发展的一个缩影,高速成长期伴随着的严重环境污染问题曾经给人们的生活造成巨大危害,人们用极为昂贵的代价才消除这些负面影响。这令我更加深刻认识到我国一些大城市都在面临的大气污染问题亟待解决。日本环境治理的各种措施,包括技术的、管理的以及法律制度方面的,都值得我们借鉴。日本良好的城乡环境主要得益于日本民众的集体环保意识。他们严格垃圾分类,节地节水节空间,爱护花草树木,才共筑了一个既风景如画又发达现代的美好家园。我也特别期待,我们自己的家园,我们的城市,不仅有漂亮的公路,巍峨的大楼,林立的立交桥,也拥有美丽的蓝天,清新的空气和清澈的河水。日本的环境治理经验再次证明,任何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破坏生态的发展都是不科学,不合理、不可持续的。在我们迈向现代化的过程中,保护环境是中国经济发展的一部分,也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对这一点,感受极为深刻。

日本的风景赏心悦目,日本的民众则是友好而礼貌。“温、良、恭、俭、让”是日本人给我的总体印象。在人多拥挤的场合,比如观看球赛、等候电车,人们都会自觉遵守秩序,按部就班,很少出现场面混乱。并且,我不止一次见到行人捡到失物当场交还给失主或是交给警察处理,路不拾遗是人们的共识。对于有困难的陌生人,他们也常常会主动给予帮助。有一次,我刚刚从一个地方结束旅行回到名古屋,拎着一个大行李箱乘地铁,中间需要换乘。在换乘中,我希望找到升降梯,这样可以免去走楼梯的不便。途中遇到了一个头发花白,年约六十的老爷爷,他问我是不是要换乘另一条线路,在我如是回答之后,他开始陪着我找升降梯。最后,我们发现只能走过长长地楼梯才能到达我要去的站台,于是老人帮我抬起行李箱一步步走下台阶,然后就转身离开了。这样的经历我遇到的、见到的不止一次,每一次都十分感动,感动于他们的善良热忱,感动于他们的乐于助人。人们的善意令我感到这里很安全、很安心。

这两年的留日经历对我产生了很深影响。对日本的认识,从一个单纯的抽象概念具化成一件件看得见摸得着事物,一个个面对面交谈的日本人。在日本所见所闻启发了我的思考、拓宽了我的视野,学习用不同角度观察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道路,有了一些收获。留学即将结束,对这个给我留下许多难忘回忆的地方,感到依依不舍。日本茶道文化里,有“一期一会”的说法,意思是说主人与客人一起饮茶论道的机会可能一生只有一次,应当倍加珍惜彼此的相遇。回顾过去2年,我也一直努力在用“一期一会”的心情来了解、感受有关日本的一切。尽管时间短暂,但感到充实而快乐。

人生有涯,学海无涯。在日本的留学将要告一段落,我感到回国后的使命和责任依然重大。一方面,有必要为中日两国增进了解做力所能及的努力。比如向身边的工作伙伴、亲朋好友讲述留日经历、所想所感,为他们提供一些了解日本的信息渠道等等。另一方面,争取将所学知识灵活运用于工作中。我国现代化正处于发展上升期,面临的不少困难和问题在日本现代化过程中也曾经出现过。中国应当研究学习日本克服困难、摆脱危机的经验,立足于中国的基本国情。在我国土地管理中,就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土地供需矛盾升级、土地闲置严重以及耕地保护力度不够等等。我相信,对日本土地管理制度学习和研究对解决今后工作中的问题会有很大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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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02
2013级名古屋大学法学研究科
审计署

我自2013年10月至2015年9月就读于名古屋大学法学研究科,攻读比较法方向法学硕士学位。今年夏天,我结束了在名古屋大学的研究生生活。

我非常感谢JICE给我赴日留学的机会,以及在日期间,JICE为我提供的各种帮助和指导。

一、研究情况

我的论文题目是《伪造私文书罪与中国》。中国的刑事立法中,私文书伪造不是犯罪。此处的私文书我要做出一点解释,主要指的是个人作为主体的私人文书,例如个人借贷关系中的借条、个人经济交往中的合同、遗嘱等私文书。其他私文书,如公司债券、股票、公司印章等,我国刑法有相关的罪名予以规范。因此,我国对于私文书的保护并非一片空白,但不够全面和完善。

伪造私文书行为有两个不良后果,一是伪造私文书行为严重危害了文书的证据力和文书的社会信用,不利于社会经济和社会秩序的健康运转;二是伪造私文书行为除了自身具有的危害性,还经常成为诉讼欺诈的手段行为。

诉讼欺诈则是我国司法实践中多发的一种行为,危害国家、集体以及他人的利益。我国法学理论界对诉讼欺诈的定义尚未明确,一般认为,诉讼欺诈又称恶意诉讼、诉讼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人民法院的审判权和执行权,通过伪造证据、虚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方法,骗取人民法院做出有利于自己的裁判,从而占有他人财物或财产性利益的行为。而在我的工作过程中,也发现存在通过诉讼欺诈骗取国家及他人财产的案例。诉讼欺诈发生在很多领域,不仅影响了普通人的生活,也涉及国有资产安全。

鉴于伪造私文书对社会的危害,中国亟待解决该问题。但我国现有的刑事立有相应的规范,民事立法则威慑力不足,司法实践中对伪造私文书行为的处理力度不足。

与之不同,日本等国刑法中都规定了专门的伪造私文书罪。根据日本刑法典的规定,伪造私文书、伪造签名、伪造印章等均为犯罪。

我建议将伪造私文书罪引入中国,扩大中国的私文书保护范围,借鉴日本的立法,将个人签名、个人合同文书、遗嘱等都纳入刑法保护范围。但在法条的设计中也应当注重中日两国国情的不同,在法条的规定中做出区别。如果中国刑法规定了私文书伪造罪,将会有效遏制伪造私文书行为,提高私文书的信用功能,减少诉讼欺诈,营造良好的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

二、留学生活

两年的留学时光,我特别想感谢我的两位导师:松浦好治教授和增田知子教授,二位导师给予我的极大帮助,我将铭记于心。两位教授严谨治学,关爱学生。记得我2013年来日本初期,松浦教授每次见面都会询问我在日本是否适应。论文更是每一章都认真把关,给我讲解,与我讨论。松浦教授工作非常忙,有时候前一天去别国出差才回来,第二天就与我讨论论文。增田教授得知我的论文缺少案例,主动提及可以帮我安排日本相关领域的学者进行交流,还请外部学者对我的论文进行指导,给予我非常有针对性的意见。教授们对我的帮助,我非常感动,同时也觉得教授们都如此认真负责,也激励我好好学习研究。

我在日本学习生活了两年的时间,在日本的生活使我对于日本的印象从起初的仅仅是一个经济强国的东方邻国变得更加全面更加立体,有了更多更深的体会和认识。我对日本的印象可以用四个词概括:友善、秩序、诚信、环保。日本生活的点点滴滴,比如向日本路人问个路能送我走几条街,节日庆典不管多少人聚集都井然有序,从不担心买到质量不高的商品,街道永远干净整洁,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经历就是财富、知识就是力量,相信这两年的日本留学不虚此行,一定有助于我更好的服务于我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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